1999年欧盟再发布“移动式压力设备指令”(Council Directive 1999/36/EC of 29 April on Transportable Pressure Equipment),简称TPED。从压力设备发展史上看,这个指令是一次把移动式压力设备从运输法规里面分离出来的一部法规。这部法规适用于在欧盟境内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用的移动式压力设备 (TPE),包括新造和在用的、反复充装的和定期检验的压力设备。
TPED指令是在欧盟CE认证框架下的,也就是说TPED认证就是移动式压力设备CE认证。该法规适用于可移动压力设备和容器的型式审批评估、制造监督、初始和定期检验、合格再评估以及内部检验服务监督。
2010年6月,欧盟正式颁布了新移动式压力容器TPED指令2010/35/EU,取代了原TPED指令1999/36/EC。移动式承压设备指令(2010/35/EU)用一个统一的认证方案代替了原成员国各自的准入制度,对移动式承压设备的设计制造和符合性评估提出要求,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移动式承压设备,需按照TPED指令的要求,取得CE -π Mark标志。